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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及预防措施时间:2023-07-05 引言我国当前可燃性粉尘爆炸事故呈现多发态势: 2014/8/2,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公司发生铝粉爆炸,已造成81人死亡、179人受伤; 2012/8/5,浙江温州一个体铝制锁抛光加工场发生铝粉爆炸,造成13人死亡14人受伤; 2010/2/24,秦皇岛驱骅淀粉厂发生淀粉爆炸,造成 20人死亡48人受伤。 本期将从粉尘防爆的原理、预防措施及一般规定等几个方面为大家梳理专业的理论依据作为参考。 粉尘防爆原理粉尘:国际标准化组织定义∶ 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GB/T15604-2008《粉尘防爆术语》∶细微的固体颗粒。 可燃性粉尘∶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如:农业,化学,医药食品工业,金属加工,煤,木材等。 粉尘为什么会发生爆炸: 粉尘云着火时,顷刻间燃烧,释放大量热能,使得燃烧气体温度骤然升高,体积剧烈膨胀,形成很高的膨胀压力,一旦空间受限,则发生爆炸。 粉尘防爆预防措施01设备布置设计及布局 1、建筑设计与设备布置--建筑设计: ■ 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墙体采用轻质材料; ■ 宜采用单层建筑; ■ 有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要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 ■ 人员集中的办公区域远离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2、建筑设计与设备布置一-设备布局 ■ 把有粉尘爆炸危险的设备设置在建筑外,或靠墙布置,以便于泄爆。 ■ 除尘器在建筑高处布置。 框架结构的工作楼 02防止出现点燃源 防止机械火花与摩擦: ● 跑偏、打滑、断链监控;●安装除铁器;●安装轴温监控; 防止静电积累与放电: ● 设备跨接与接地;● 除尘器使用防静电滤袋。 使用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 防止自燃 防止明火-严格的动火制度 03粉尘控制 1、防止物料与粉尘泄漏 ■ 及时维修出现物料泄漏的设备 ■ 工艺设备的检查孔应密封 2、除尘系统的设计与维护 ■ 近40%的粉尘爆炸事故是除尘系统引起的; ■ 除尘系统的在进行管网设计时应保证一定的风速,防止粉尘在风管中沉积; ■ 除尘系统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如防静电滤袋、防爆风机、爆炸泄压、爆炸隔离,防爆箱等。 注意∶ ■ 除尘系统中,吸尘罩作为火花的吸入点,应在罩口位置加设密度网; ■ 除尘系统中,集尘桶(灰斗)部分是工作条件最为恶劣的地方,容易遇湿引发自燃,也容易产生起火爆炸。 3、清扫 ■ 地面、设备、建筑的梁与支架、建筑内壁都应清扫。 注意∶清扫过程、检维修过程防止形成粉尘云 ■ 不使用压缩空气清扫; ■ 不应使用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 ■ 清扫应有台账记录。 防止工艺设备物料泄露、检查孔应密封 04爆炸泄压 应采取爆炸泄压的设备和建(构)筑 ■ 有容积的设备∶筒仓、料仓、除尘器等; ■ 输送设备∶提升机、刮板机、封闭式皮带机等; ■ 产生粉尘的作业空间; ■ 管道。 无火焰泄爆& 除尘器泄爆 05爆炸抑制 早期探测、扑灭火焰、抑制爆炸 抑爆系统保护的喷雾干燥机 06爆炸隔离 阻断爆炸传播 07爆炸设计 提高设备耐压能力 防爆一般规定1.应识别、评估生产加工系统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除尘器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选用干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旋风除尘工艺。 b)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以及适宜选用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的粉尘,选用湿式除尘器进行除 尘时,采用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 c)不应采用电除尘器。 d)除尘系统不应采用以沉降室为主的重力沉降除尘方式;不应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 风道。 e)木质家具机械加工采用单机滤袋吸尘器时,应符合AQ7005的要求。 2.干式除尘系统应按照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 以下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a)泄爆装置:在爆炸压力尚未达到除尘器和风管的抗爆强度之前,采用泄爆装置排出爆炸产物, 使除尘器及风管不致被破坏; b)惰化装置:向除尘器充入惰性气体或粉体,使可燃性粉尘失去爆炸性; c)隔爆装置:在风管上设置隔爆装置,将火焰及爆炸波阻断在一定的范围内; d)抑爆装置:在风管和(或)除尘器上设置抑爆装置,爆炸发生瞬间,向风管和(或)除尘器内充人 用于扑灭火焰的物理、化学灭火介质,抑制爆炸发展或传播。存在有毒性、腐蚀性粉尘,以及燃料粉尘的除尘器及风管不应采用泄爆装置进行泄压,应选用向除尘器及风管充入用于扑灭火焰的灭火气体或粉体介质的抑爆装置。 3.除尘器箱体符合以下要求: a)箱体采用钢质金属材料,若采用其他材料则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不应选用铝质 金属材料。 b)箱体的设计强度能够承受采取防爆措施后产生的最大爆炸压力,设置在建筑物内的箱体采用 钢质金属材料及焊接结构。 c)方形箱体的箱板之间的夹角作圆弧化处理。 d)箱体内部表面光滑,钢制金属材料箱体应采用防锈措施,不应使用铝涂料。 4.干式除尘器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不宜采用沉降室进行粉尘处理。 5.铝镁粉尘和木制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其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 统若采用正压吹送粉尘,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6.铝镁粉尘不应与铁质粉尘,以及其他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合用同一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等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7.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应有火花进入,对存在火花经由吸尘罩或吸尘柜吸入风管危险的生产 加工系统,应采用阻隔火花进入风管及除尘器的措施。 8.除尘系统应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控制装置: a) 启动与停机 除尘系统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10 min停机。 b) 保护联锁 除尘系统应设置保护联锁装置,当监测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及隔爆、抑爆装 置启动时,保护联锁装置应同时启动控制保护。 9.除尘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应装设在易于观察的位置。 10.除尘系统应按照GB2894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风管应按照GB7231的要求设置安全标识、识别色或识别符号。 |